当前版:03版
发布日期: 2025年01月13日
1949年《渤海日报》报道中的妇女生活研究
侯玉杰
文章字数:2,058
  在党的领导下,渤海区妇女干部深入基层,启发帮助广大农村妇女求解放,人民政府为她们做主。1949年9月15日《渤海日报》一版《逼死儿媳法律不容,妇女人权必须保障,米郭氏母子判处徒刑》,报道了滨县单寺区“米树桐身为人民政府职员,对其母虐待妇女行为,不但不积极提出抗议,反直接违犯人民政府保障人权的法令,再三非法痛殴刘氏,将刘氏逼死,决定撤销职务,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其母亲则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在渤海区党的领导下,各级组织、政府部门坚持打铁自身硬,刀刃向内,10月23日第四版载“泺北召开各县司法科长会议,检查八月份司法工作,对妇女受虐待,干部乱捕乱打问题已提出积极纠正办法”,全区受理婚姻案件221起,占全部民事案件277件的80%,其中德平县受理案件45起,婚姻案件竟然达到44起。泺北分区半年时间,妇女自杀135人。仅据7个县的统计,“因对婚姻不满,家庭不和,翁婆、丈夫虐待而死的计60人。”“各县对妇女受虐待自杀案件的处理上,普遍存在无政府无纪律现象。自杀案件发生后,区乡很少向上级报告,个别区乡则擅自处理。处理时又往往无原则的过轻或简单从事。”一方面表明妇女的觉醒,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基层干部特别是乡村干部把持婚姻,成为妇女婚姻自由的阻力。10月28日第四版刊发了“反对封建婚姻制度的迫害,各地妇女争取婚姻自主,干部应正确掌握婚姻自主政策,不应以封建观点予以非法阻挠”。该文总结“泺北专区五至七三个月受理民事案626件,婚姻案件占426件,且90%为女方主动提出离婚。”主要原因是家庭包办婚姻、早婚、买卖婚姻等不合理制度,以及因此而造成的对妇女的伤害,甚至被迫害致死。按照政策,妇女离婚时可以带走人民政府分配的土地。根据德平县统计,“六月份妇女离婚的23人,带地的5人,七月份27人,带地的15人,八月份26人,带地的25人。”根据中国土地法大纲的规定,不分男女老少,统一平均分配土地,并归个人所有,因此妇女离婚不仅能够带走动产还可以带走分到的不动产土地,这是对百姓思想触动最大的,甚至一些干部也难以改变传统观念,由此,11月3日第六版,再次刊发德平县的调查研究文章,希望全区引以为戒。该文说:“县委提出解决妇女婚姻问题,切实保障妇女地权问题后,区乡干部大部思想打不通,甚至区的主要负责干部也以为这样不合理,以后会闹乱。”文章列举了几种表现,其一存在封建落后重男轻女思想,理合区组织副科长王法兴说:“如果这样办,男人不能活了,也不成世界了。”其二表面上道理上通,遇到实际问题就强调理由,不按政策办事。城关区代理区长李连英和女人离婚,不让带地,他说:“妇女有地权我没意见,但因我地少,她又不好好和俺过日子,给她地太便宜了。”怀仁区副区长张存卿在处理一个烈属带地改嫁问题时说:“改嫁老的已经不高兴,还要带地,不影响别的军属吗?”经过县委做思想工作和县委亲自处理案件,掌握政策,影响教育了全体干部,情况已经基本好转。
  在妇女婚姻平等的问题上,干部思想尚且不通,更何况普通群众,相当一部分基层干部起到了阻碍妇女婚姻自由的作用,为此,11月11日,《渤海日报》第四版以整版形式刊发了保护妇女权利的专版,系列文章的题目掷地有声,如德平县河刘区“副区长苏克胜丧失革命品质,违犯法纪,裸体吊打妇女,区党委决定开除党籍,行署通令撤职严办”、惠民县“保障妇女婚姻自主权利,惠民正确处理婚姻案,对阻挠的干部进行批评”、桓台县“坚决反对包办婚姻,宗修晋逼死闺女,政府决予依法处理”、惠民县“反对买卖婚姻,李氏获得婚姻自由”等等,只有解决了干部的思想认识问题,才能更好地保护妇女的合法权利。根据渤海行署司法处的统计,1949年3月,惠民县成立司法科,全年仅10个月的统计,共受理民事案件326起,其中婚姻案件278起,占总数的85%以上。可以说,婚姻问题是渤海区重大的社会问题。离婚案件的爆发一方面证明了这是妇女觉醒的年代,另一方面也证明了党的政策的贯彻已经深入基层深入人心。
  到1949年底,婚姻自主的理念已经深入百姓生活,包括与婚姻相关联的父母、媒人等都开始转变观点,否则,就会受到政府的责罚和社会舆论的谴责,如11月19日第三版发表《坚决禁止买卖婚姻,及媒人从中取利!》婚姻自由的社会舆论基本形成,这也为195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首部法律《婚姻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娶来的媳妇买来的马,任我骑来任我打”“阴天打老婆,闲着也是闲着”,这些歧视妇女的俗语一去不复返了,妇女受压迫、人身依附的时代也一去不复返了。可以这样说:1949年,渤海区妇女完成了由人身依附人格到独立人格身份的转变。
  1949年,渤海区妇女在翻身解放、婚姻自主方面取得巨大成绩的同时,也应当看到,封建思想、社会风俗等贻害不可能一日尽除。根据不完全的统计,1949年,沧南区3月到年底,自杀的妇女92人;泺北区1月至8月,9个县自杀的62人,被杀的13人;清河区12个县半年时间自杀292人,垦利区4月至10月,自杀的220人。根据刘晓丽研究员的研究,从1950年5月到1951年9月,山东省妇女因婚姻不能自主,受家庭虐待而自杀和被杀的,有1245人。妇女争取平等、争取自由的道路仍然还很漫长,还有许多工作要做。
  (未完待续)
版权所有:滨州日报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