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护传承发展吕剧,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坚定文化自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滨州市文化和旅游局起草了《滨州市吕剧文化保护与传承条例(草稿)》。为进一步增强政府立法工作的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5年4月6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一、电子邮件反馈
发送电子邮件至swhhlyjscglk@bz.shandong. cn 或 sxzfy@bz. shandong.cn。邮件主题请注明“《滨州市吕剧文化保护与传承条例(草稿)》征求意见”。
二、信函反馈
寄送地址一:滨州市文化和旅游局。联系人:孙镇委;电话:0543-3162505;地址:滨州市滨城区黄河十一路825号;邮编:256600。
寄送地址二:滨州市司法局。联系人:李香玲;电话:0543-3163079;地址:滨州市滨城区黄河五路367号滨州市交通大厦811室;邮编:256600。
三、登录“中国滨州”网站“意见征集”专栏在线提出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6日。
滨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滨州市司法局202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