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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民生项目清单(第一批)
(上接第一版)  
 五、加快落实贫困人口特惠保险
  事项内容:对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即时帮扶人口,统筹省市级资金按照每人不低于140元标准购买医疗商业补充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报销后,医疗商业补充保险再给予一定赔付;按照每人不低于10元标准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对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残疾和意外伤害医疗等给予理赔。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扶贫开发办
  配合部门:市财政局、市医保局
  六、实施基础教育保障提升工程
  事项内容:全市新建改扩建幼儿园26所,全市幼儿园普惠率达到85%以上,新建中小学校7所,改扩建中小学校5所。全面实施城乡教育集团化办学,乡村薄弱学校覆盖率达到100%。实施义务教育优质教学资源信息化共享工程,实现乡村学校覆盖率100%。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部门: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大数据局
  七、提高医疗健康服务水平
  事项内容:建成16处智慧化接种门诊,有序推进新冠疫苗免费接种。打造21个省、市级医疗特色精品(重点)专科,建设20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层特色科室,创建省级示范村卫生室20个、市级示范村卫生室100个、县级示范村卫生室200个。免费为全市10万名农村及城市低保适龄妇女实施乳腺癌、宫颈癌检查。实施健康促进行动,65岁及以上老年人免费查体率70%以上,高血压管理率43%以上,糖尿病管理率41%以上,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0%以上。持续为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补贴,政府出资为60周岁以上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
  配合部门:市妇联、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
  八、降低群众看病负担
  事项内容:提高居民医保筹资水平,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再提高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80元。提高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患者门诊用药报销比例。将肺外其他部位结核、耐多药结核和广泛耐药结核纳入门诊慢性病病种范围。开展大病救助慈善行项目,对困难家庭中恶性病患者给予一次性救治。落实集中招采政策,降低群众用药负担。推行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省内“一卡通行”、5项医保经办服务“跨省通办”。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医保局
  配合部门: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
  九、保障食品药品安全
  事项内容:保障农村食品安全,建立农村食品批发经营者台账,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完成食品安全抽检20000批次,达到5批次/千人。在大中型餐饮单位中打造1000家以上“明厨亮灶”企业。开展餐饮具清洗消毒专项整治工作。创建60家放心消费示范药店。选取150家药品零售企业,设立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点。加强防疫用医疗器械监管,确保群众使用上安全有效的防疫用品。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管局
  配合部门: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
  十、增加养老服务供给
  事项内容:提升失能特困老年人供养水平,高标准建设高新区映寿汇康养中心等5处失能照护型养老机构,改造提升滨城区杨柳雪敬老院等6处乡镇敬老院。打造城市老年人身边的养老机构,改造提升10处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提升特殊老年人关爱保障水平,为全市失智老年人免费发放防走失定位手环。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民政局
  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卫生健康委
  十一、关爱服务残疾人和困境儿童
  事项内容:建设20家集助残资源整合平台、综合服务平台、残健融合平台于一体的“如康家园”残疾人之家。提供意外伤害保障,推进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开展实用技术和技能培训1600余人次,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提升残疾人证办证服务水平,推行上门办证服务,实现残疾人证“跨省通办”。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服务体系,为符合条件的1000余名残疾儿童提供免费康复救助。为重点困境儿童建设500处“希望小屋”。发动“爱心妈妈”及志愿者为困境儿童提供生活帮助、亲情抚慰等服务。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残联、市民政局
  配合部门:团市委、市妇联、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
  十二、关爱关心军人军属
  事项内容:开展“把党的关爱送到老兵心中”主题慰问,组织走访慰问优秀退役军人、生活困难的退役军人党员、退役军人老党员代表。关心关爱英烈遗属,分类制定走访慰问、困难帮扶等措施,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对带病返乡的精神疾病患者及烈士遗属等优抚对象进行巡诊。落实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为驻滨部队随军家属发放未就业期间生活补助。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配合部门: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
  十三、实施城市更新行动
  事项内容:推进城镇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新开工13308套,基本建成1061套,实施352个老旧小区改造,惠及3.6万户居民。实施38项城区道路畅通工程。改造435个小区雨污分流管网,完成12条道路雨污分流管网清淤工程,增强城市防汛排涝能力。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十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事项内容:开展美丽乡村“十百千”创建,建设无棣县车王镇等10个美丽乡村示范片区、沾化区下洼镇西孙村等100个市级以上示范村,完成1000个村的清洁提升任务。深入推进以“六清”(清垃圾、清杂物、清残垣断壁、清庭院、清污水、清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为重点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面提升全市村容村貌。进一步深化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推进村镇环卫基础设施配备率达100%,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7%以上,确保全市无新增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完成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和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的整治,积极推进农村危房改造,保障农村群众住房安全。推动清洁取暖建设,完成农村地区10万户清洁取暖改造任务。加强农村改厕后续管护长效机制建设,年底50%的村庄实现规范升级。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市管理局
  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
  十五、加快水利设施建设
  事项内容:实施秦口河综合治理,治理长度105.27公里。实施16座小型水库、塘坝新建工程。全面做好防汛备汛,建成覆盖6县区74个乡镇208个行政村的基层防汛预报预警体系。实施引黄灌区农业节水工程403万亩,实现引黄灌区高效配水到田间。完成68个村供水提质工程,重点改造村级老旧管网和配套计量设施,确保群众饮水安全。开展水土流失治理15平方公里,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环境。开展黄河水资源超载治理和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整治,全年压减地下水超采400万立方米。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水利局
  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文局
  十六、实施交通惠民工程
  事项内容: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新建农村路200公里,提档升级469公里,路面改善1100公里,危桥改造79座。实施村道安保工程300公里,确保农村群众便捷安全出行。实施60公里普通国省道干线公路路面提升工程,改善公众出行条件。完善滨州黄河公铁大桥、青田黄河浮桥、滨州黄河浮桥三座桥梁实行免收滨州籍(鲁M)七座及以下小型客车通行费政策。对直达主城区城际公交实行半价优惠乘车政策,6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城市公交车。上门为全市出租车司机办理年审。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交通运输局
  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
  十七、实施文化惠民行动
  事项内容:实施“庆祝建党100周年百场文化活动进基层”。做好省市县三级联合购买文化惠民演出工作,开展全市“一村一年一场戏”免费送戏活动。办好第十二届山东文化艺术节小戏新创作优秀剧目展演。举办“走近黄河”2021中国滨州黄河文化艺术季,打造黄河文化精品旅游带。启动第五届滨州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面向全市市民发放100万文旅惠民消费券。完善提升县级以上主城区“10分钟健身圈”200处,建设“百姓健身屋”20处。加大免费低收费场馆监管力度。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体育局
  配合部门:市文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
  十八、提高政务服务质量
  事项内容:实现107项“全省通办”事项和74项“跨省通办”事项落实落地。持续提升网上办事效率,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率达到85%,努力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将“一业一证”由20个行业扩展到50个行业,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实施政务服务“双全双百”工程,推出220项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事项,实现极简办、集成办、全域办。建立中介“城市联盟”网上信息共享平台,入驻中介数量突破1500家。依托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点),加快配备专(兼)职帮办代办员,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前
  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配合部门:市政府办公室、市大数据局
  十九、加强社会治安防控
  事项内容: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治安问题,开展“追逃犯、反诈骗、打盗抢、防极端”行动、社会治安起底式“大清查”行动,形成强有力的打击震慑。推动扫黑除恶斗争长效常治,开展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倒查,建立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机制。开展“团圆”行动,全面查找改革开放以来失踪被拐的儿童。推进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加强交通“包容”执法,轻微违法警告教育,高频违法即时提醒。运用“微e赔”平台,实现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公安局
  配合部门:市委政法委、市委网信办、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信访局
  二十、建立常态化防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
  事项内容:实施“全科大网格”提质增效工程,办好社会治理“枫桥班”,全面提高网格员排查化解矛盾纠纷能力。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常态化落实对群众信访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升级打造“一站式”调解中心,出台场所设置、服务流程等建设规范,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一站式”调解服务。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委政法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
  配合部门:各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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