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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知识60问(16)
 27.如何结合实际创新党支部设置形式?
  规模较大、跨区域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专业市场、商业街区、商务楼宇等,符合条件的,应当成立党支部;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单位,应当按照地域相邻、行业相近、规模适当、便于管理的原则,成立联合党支部,联合党支部覆盖单位一般不超过5个;为期6个月以上的工程、工作项目等,符合条件的,应当成立党支部;流动党员较多,工作地或者居住地相对固定集中,应当由流出地党组织商流入地党组织,依托园区、商会、行业协会、驻外地办事机构等成立流动党员党支部。(源自《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28.关于党支部的工作机制是如何规定的
  党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的议事决策机构,由全体党员参加,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党支部委员会是党支部日常工作的领导机构,一般每月召开1次会议,根据需要可以随时召开,对党支部重要工作进行讨论、作出决定等;党员人数较多或者党员工作地、居住地比较分散的党支部,按照便于组织开展活动原则,应当划分若干党小组,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组织党员参加政治学习、谈心谈话、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等。(源自《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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