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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后滨州黄河第一次大修堤(上)
滨州日报/滨州网通讯员卢艳郭宁闫慧

  滨州位于黄河下游,境内黄河河道长94公里,左右两岸堤防共长144公里,其中临黄堤134公里。由于地理位置的原因,历史上一直是黄河流经泛滥之地,在漫长的历史岁月里,由于各种错综复杂的原因,造成河道频繁决口漫溢。黄河给这里的人民以繁衍生息的条件,也曾给人民带来过沉重的灾难。
  经过1946年至1949年的复堤,堤防工程得到了初步恢复,但防御标准低,且堤防工程本身的设计标准也很低。新中国成立后,黄河进入全面开发综合治理的新阶段,滨州人民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遵循“根治黄河水害,开发黄河水利”的总方针,开展了大规模的治黄工作,并确定了“宽河固堤”方针和“依靠群众,保证不决口,不改道,以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主义建设”的任务要求。随着河道不断淤积抬高,堤防相应加高培厚,于1950年开始了第一次大规模加修。
  据《滨州黄河大事记》记载:1950年11月9日,新中国成立后第一次大复堤全区先后开工。复堤标准是:按照山东河务局规定,以1949年最高洪水位为培堤标准。右岸高青、左岸滨县以上按1949年最高洪水位超高2米,高青、滨县以下超高1.5米;平工顶宽7米,险工7~10米,临河边坡1:2.5,背河1:3,加高0.5~0.8米。
  由于当时的治黄机构不够健全,各项基本资料残缺不全,时间短,任务重,只能一边进行修堤的工程,一边勘测研究。修堤工程计划经山东河务局批准,专署和各县成立春(冬)修工程指挥部,由政府一名负责人任指挥,有关单位和防汛部门负责人任成员。各区、乡(镇)、村,分别组建大队、中队、小队,组织民工上堤,春修中实行了“以工代赈”“按方给资”“按劳记工”“按工分红”等办法,发动群众包工包做,普遍加高帮宽,并在山东全河开展锥探大堤的群众运动,发现和处理各种隐患10万多处,还采取抽槽换土、粘土斜墙、填塘固基等措施加固堤防。此外,发动群众对沿堤1公里内捕捉害堤动物,如獾、狐、地鼠等,按规定给予粮食或现金奖励,随着此任务的长期坚持,最终实现害堤动物绝迹,出险情况逐年减少。在济南以下窄河段重点试办护滩工程,对险工坝岸进行改建加固,并全部改修为石坝。实践证明,“宽河固堤”和“依靠群众”的方针是正确的。防洪工程的巩固和加强、开辟分洪区、增大防御洪水的能力,为保证黄河不决口奠定了基础。
  1951年6月,随着中央人民政府对黄河的投资逐渐加大,捐献运动,订立爱国公约等,人民群众劳动的热情高涨,挖掘了劳动的潜力与智慧,修堤效率质量大为提高,成效很大。在各项工作中涌现出成千上万的模范人物和模范事迹。黄河下游的防洪形势有了很大改观,为黄河治理由治标向治本的转变创造了条件。
  滨州市档案馆馆藏档案——1951年《关于二期春修工作指示》中这样记载了当年惠民专区轰轰烈烈的大修堤运动:在抗美援朝及结束土改镇压反革命三大运动,群众觉悟普遍提高的有利条件下,继续发扬爱国主义的劳动竞赛——红旗运动,将“把大堤当战场,把工具当刀枪”的修堤运动作为抗美援朝的具体任务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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