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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审计局打造“积分制”管理考核体系
  (上接第一版)科室和个人的双考核模式,通过双轮驱动,充分调动了科室整体和个人的工作积极性,鼓励干部职工创新方式、突出重点、高效完成工作任务,带动了审计工作的整体提升。
  有效应用,推动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
  在考核结果运用上,滨州市审计局将“积分制”考核与综合考核有效结合。该局将考核结果分为三个等次,按一定权重纳入综合考核,并针对不同等次制定了相应的激励约束措施,考核一等的审计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提拔重用或晋升职级,考核三等的年度考核原则上不评为优秀,并对其进行谈话,提出改进建议,激励其进一步加强自身素质能力建设。通过分析研判考核结果,突显优势特长、揭露缺陷短板,精准发力、科学建设审计队伍,形成开拓进取的工作氛围,达到人尽其才、共同发展。
  “积分制”管理考核有力提升了机关效能,滨州市审计局连续两年保持“全国文明单位”称号,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中获优秀等次,审计整改和内部审计创新获得“富强滨州”建设及时表扬,服务滨州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显著提升。下一步,滨州市审计局将继续推进“积分制”建设、严格“积分制”管理,以“积分制”带动滨州审计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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