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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首次!滨州首批食品安全总监通过培训考核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刘青博通讯员于亚龙张先加报道)11月10日,滨州市推行企业食品安全总监(员)制度会议暨首批食品安全总监颁证仪式在市市场监管局举行。
  会上,市市场监管局现场为A级食品生产经营主体食品安全总监代表颁发了培训结业证书,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集体配餐企业法定代表人为食品安全总监颁发了任命证书,滨州学院食堂法定代表人、中裕食品有限公司食品安全总监分别作了表态发言。
  据了解,会前,滨州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全市全部A级企业和部分B级企业食品安全总监进行了培训考试,这在全省尚属首次。经考核,来自全市7家食品生产企业、33家学校食堂、6家食品流通企业、3家特殊食品生产企业的食品安全总监通过了考核。
  记者从会上获悉,为进一步推动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促进《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落地见效,市食药安办决定在全市推行企业食品安全总监(员)制度。会议对制度落实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会议要求,全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单位)要按照国务院食安委部署,主动配合包保干部落实包保责任,积极配合监管部门开展监管执法,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作为依法生产经营、落实主体责任的基本遵循,认真组织学习、领会和执行,并贯穿于生产经营全过程;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对本企业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企业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要按照岗位职责,协助企业主要负责人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和企业相关规定要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会议同时对全市食品安全工作进行再部署。会议要求,市县两级食药安办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强化食品安全日常监管执法工作,督促检查各级落实党政同责、压实各方责任;要从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抽检、执法各个环节研究出台我市规范性的指导意见,探索建立配套的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工作机制;要围绕建设规范化市场监管所,建立健全市、县、所三级联动互动工作机制;要推进相关部门齐头并进,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建立健全相关部门之间联动互动工作机制;要尽快成立食品安全协会,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食品安全网格员的监督作用,全面履行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的管理职责,巩固深化省级食品安全市县创建成果,不断提升食品安全的群众知晓度、关注度和满意度,着力构建食品安全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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