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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民县人民法院今年执行到位金额7.25亿元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康曌通讯员褚建白聪聪报道)近日,惠民县人民法院依法开展集中执行行动,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维护社会公平,保障司法权威。
  11月15日凌晨4时,惠民县法院共出动干警29名、警车5辆,按照行动预案奔赴执行现场,此次行动共涉及孙武街道、石庙镇、麻店镇、清河镇等镇办11个案件。
  据了解,这些案件均在惠民县人民法院立案执行,但被执行人无视法官传唤,拒接电话,拒绝履行判决义务,依据有关法律规定,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将受到法律严惩。“如果不履行法律义务,被执行人将面临财产被查封、账号被冻结、作为老赖被列入黑名单等法律风险,如果为规避执行故意东躲西藏、转移隐匿财产,情节严重的被执行人将会被追究拒执罪的刑事责任,只有及时主动履行义务,才是正确的选择。”执行干警王梦月说。
  截至当天下午4点,惠民县人民法院共拘传4人,主动到庭3人,迫于执行压力,通过电话联系法院,主动偿还2人,执行完毕3件,终结5件,执行到位金额37万元。
  今年以来,惠民县人民法院共开展集中执行行动30次,拘传被执行人120人、拘留18人,执行到位金额7.2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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