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晓民
统计工作是经济社会发展重要的综合性基础工作。自《统计法》颁布以来,统计法治建设取得显著成绩,全社会统计法治意识明显增强,依法统计水平不断提高,为统计事业的蓬勃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法治保障。做好新形势下统计调查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不移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为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加快推进新时代统计现代化改革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统计法治支撑。
深刻认识全面依法治国和依法治统重大意义,提高全社会统计法治意识。推进依法治统是在统计领域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总目标的具体体现,为统计法治建设和统计改革与发展指明了方向。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必须增强依法调查意识,统计调查各参与主体要认真履行法定职责,自觉在法治轨道上管理统计、参与统计、配合统计,凝聚起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的强大合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经济社会方方面面,需要全社会各方面共同努力。要增强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的统计法治意识,使社会各界和广大统计调查对象全面了解统计工作,准确理解统计调查制度,增强调查对象支持配合调查和抵制各种非法干扰的意识,从内到外、从上到下,切实增强公众对统计法治实践的感受和认知,营造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良好社会环境。
坚持依法开展统计调查,全面保障统计调查数据质量。依法统计的目的是为了人民,要通过真实可靠的统计数据服务科学决策,把人民群众的所思、所想、所盼及时反映出来,让人民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分享到社会发展的成果。依法统计要依靠人民,统计数据来源于广大的调查对象、辅助调查员等人民群众,统计数据质量与人民对统计工作的支持息息相关。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靠,必须坚持法治思维,依法开展统计调查。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要按照统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计调查制度开展统计调查,依法管理和公布统计资料,依法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使各项统计工作自觉接受法律监督和制约。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统计调查对象也要知悉统计法、敬畏统计法、尊崇统计法、执行统计法,自觉依法配合统计调查,依法履行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提供统计调查资料的义务,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
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统计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和优势。统计监督的基本目标就是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避免统计数据失真失实干扰决策判断,净化统计环境,维护党和政府公信力。因此,保证统计数据质量是统计事业发展的核心任务。要充分认识到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危害性,始终把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贯穿统计工作各个环节,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从源头上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保障统计调查对象依法提供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统计调查资料;坚持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对各种统计违法违纪行为零容忍;积极推进统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构筑起防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坚固堤坝,确保统计调查数据经得起人民和历史的检验。
加强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全面营造依法统计良好生态环境。法治力量之源在于公民对法律的信仰。依法统计是社会大众的期待与呼唤,真实的统计数据利国利民,与每个公民的当下和未来都息息相关。要深入持久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统计法治精神,推动新媒体、新技术在统计法治宣传教育中的广泛应用,使各类普法对象牢固树立统计法治思维、法治理念。加强统计诚信文化建设,引导广大社会公众做统计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全力营造了解统计调查、支持统计调查、重视统计调查的良好社会氛围。(作者为国家统计局滨州调查队党组书记、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