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丁春贵通讯员路来军报道)近日,市政府印发《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全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通知》指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扣“山东走在前,滨州怎么干”,围绕市委“1+838”工作格局和“1+8+1”落实体系,坚持依法普查、科学普查、为民普查,坚持实事求是、改革创新,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全面客观反映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推动高质量发展。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将首次统筹开展投入产出调查,普查对象是在全市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和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以及投入结构、产品使用去向和固定资产投资构成情况等。普查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23年年度资料。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各部门要按照“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统筹协调,优化方式,突出重点,创新手段,认真做好普查的组织实施工作。所有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按时、如实填报普查表。要始终坚守数据质量第一原则,严格执行普查方案,规范普查工作流程,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