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时八年,先后拿出山东大学高等教育法律专科、本科文凭,又考出司法证,经过公务员考试进入法院,张洪海从一名乡村中学教师成为沾化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一级法官,他的成长之路见证了一位基层法官坚守忠诚正义的司法情怀。
一次调解,让幸福回归
在刑事审判庭,张洪海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一干就是十二年。
新的工作意味着一切需要重新学习。事关捍卫法律、捍卫正义,哪怕工作中一个不起眼的细节,张洪海也从不敢懈怠。
看着同事们娴熟地驾驭着庭审、准确地适用法律,尤其是当法槌落下,敲出法律尊严,法官庄严宣读判决的时候,张洪海的羡慕之情溢于言表。
在自己能够独立办案后,张洪海倍感责任重大。他明白,一份裁判文书,不单只是一份公文,对于案件的当事人来说,一生的轨迹可能就会因此改变,容不得法官有半点马虎。
张洪海清楚地记得自己承办的一个故意伤害案件。该案件事实清楚,被告人刚满十八岁,被害人二十多岁,两人原来关系不错,被告人多次向被害人进行小额借款,后因借款过多无力偿还,就躲着被害人。
被害人多次找被告人未果,非常气愤。有一次两人刚好碰面,愤怒之下,被害人对被告人拳打脚踢。冲突之初,被告人向被害人求饶,后来情急之下,被告人拿出随身携带的刀子,捅刺被害人,致被害人重伤。
开庭时,稚嫩的被告人强装镇定,但是飘忽的眼神,透露出深深的恐惧。被害人是家中独子,受了伤害,其父母坚决不接受赔偿,要求重判。面对这样的案件,张洪海可以一判了之,可是法律不只是惩罚、规范,法律也是救赎、是希望、是新生。
这位被告人刚满十八岁,如果被判刑,三年后出狱,人生轨迹可能会发生重大变化。但如果能够判处缓刑,使其不脱离社会,也更有利于他的改造。为此,张洪海多次找被害人的父母做调解工作。在多番劝解之下,被害人的父母同意接受赔偿,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告人被判处缓刑。
大约三四年之后,张洪海又在街上见到了该案件的被告人,他正开着货车给商铺送货。认出张洪海后,被告人兴奋地跑向张洪海,热情地和张洪海打招呼,并开心地告诉张洪海,他刚结婚不久。他急忙拿出手机,让张洪海看他跟新娘结婚的照片,只见幸福与甜蜜洋溢在两个年轻人的脸上。
一声法槌,让正义生长
令张洪海印象深刻的,还有被告人刘某某等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一案。被告人刘某某之子在打工过程中不慎触电身亡,这本是一件普通的劳动纠纷,但被告人刘某某为了能够得到较多赔偿,纠集其同族、亲戚等数十人,抬着死者的尸体,强行进入城区,引起不明真相的群众围观,严重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秩序。
张洪海接手该案后,多次会见被告人,向其讲明法律规定,讲清道理,告知被告人,维护自己的权利,应当依法进行。不理智维权,给社会、他人造成损害,就触犯了法律。最终被告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认罪服判。
该案妥善处理,对犯罪分子进行了必要的打击教育,也没有激化矛盾,引发更多事件发生,同时还使群众认识到,维权必须依法进行,否则,不但权利得不到保障,自己还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一桩大案,让经验推广
张洪海还经办了“百川币”特大网络传销案,涉案金额达二十多亿元,各罪犯非法所得近六亿元,参与人员四百多万人,被告人达十四人,影响巨大。为了办好此案,张洪海与同事们多次远赴江西、福建、上海等地,行程近万公里,最终,顺利审结此案。
与以往的传统传销模式不同,该案是网络传销案件,参与人员分布范围广,若对参与人员一一核实,不但费时费力,还将是一件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按照以往的思维模式,案件将走入死胡同。
为了能够顺利完成该案件的审理,张洪海提出“认定最小值”的方案,即对网络传销系统进行鉴定,将可能是同一个参与人的账号去重,得到一个最小值,该数值是参与人员数量的最小值,再根据这个最小值,对被告人定罪量刑。
利用这一方案,既能顺利地审结案件,打击罪犯,又不会冤枉被告人,完全符合刑法疑罪从无的原则。该方案被后来的多起网络传销、网络贩卖淫秽物品案件在侦查、起诉、审理等环节采用。
在做好大量审判执行工作及行政管理事务的同时,张洪海重视理论调研工作,与他人合作的论文《从刑之无度到制之有术——“醉酒型”危险驾驶罪均衡量刑研究》荣获2012年全国法院第二十五届学术论文三等奖。论文中提出的量刑思路,对“醉酒型”危险驾驶罪的处理,起到了很好的引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