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无棣县检察院组织召开李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拟不起诉案件检察公开听证会,邀请了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听证员、侦查人员及案件当事人参加听证会。
该案件犯罪情节轻微,犯罪嫌疑人有自首情节,已上交违法所得,李某系初犯、偶犯,且认罪认罚,根据法律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
公开听证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充分阐明了案件事实、法律依据和拟处理意见。与会听证人员就听证事项进行充分讨论并发表听证评议意见,均同意对犯罪嫌疑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自公开听证制度开展以来,无棣县检察院已组织听证会137起,这是该院首次对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案件进行拟不起诉公开听证。(滨州日报/滨州网记者康曌通讯员牛文欣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