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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终坚持把文明创建工作同业务工作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一体落实
惠民经开区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郭刚通讯员李峰报道)近日,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下发《关于公布2022年度省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和往届复查合格省级文明校园创建名单的通报》,惠民经济开发区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近年来,惠民经济开发区坚持把文明建设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紧紧围绕“双招双引”、项目建设、服务企业等中心工作,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把文明单位创建贯穿于全区各项日常工作中,紧紧围绕各项建设和发展目标,全心全意谋发展,凝心聚力争先行,把握机遇,破解难题,全面推动开发区实现高质量发展。
  为确保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惠民经济开发区把文明创建工作纳入全年重点工作,同业务工作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一体落实。严格标准,持续提升机关文明。狠抓节能环保建设、环境卫生管理等文明机关创建和管理工作,相继获评“山东省节水标杆单位”“市级园林式单位”“惠民县健康促进示范单位”。丰富文明创建载体,贯彻文明理念。充分利用企业帮包、项目帮包、职工培训等多个载体,通过开展志愿服务实践活动,狠抓文明宣传、加强文化建设、倡树文明新风。坚持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纳入党工委会议重要议事日程,将精神文明建设与项目建设、“双招双引”等重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惠民经济开发区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文明创建活动与推动中心工作、转变工作作风、提高业务水平结合起来,科学统筹规划、深入扎实推进,推动全区精神文明建设水平不断迈上新台阶,为推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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