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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28号
  滨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9次会议,根据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军的提请,于2023年4月19日任命:
  王守亮为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邵佳宁为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高立俊为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张珊为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王杰为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金融审判庭)庭长;
  刘伟为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副庭长;
  司文聪为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
  免去:
  贾恒武的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高立俊的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牛立敏的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职务;
  王守亮的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金融审判庭)庭长职务;
  王杰的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金融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方月伦的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张云霞的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职务;
  宋蕾蕾的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徐丽萍的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现予公告。
  滨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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