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40周年。40年笃定坚守,40年春华秋实。我国统计法治建设取得显著成绩,全社会统计法治意识明显增强,依法统计水平不断提高,为统计事业的蓬勃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法治保障。做好新形势下统计调查工作,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不移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奋力谱写新时代滨州统计法治建设新篇章。
深刻认识依法统计重大意义,厚植全社会统计法治理念。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衰则国家乱。什么时候重视法治、法治昌明,什么时候就国泰民安;什么时候忽视法治、法治松弛,什么时候就国乱民怨。”国家要想实现长治久安,法治是前提和保障。统计数据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基础,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全面依法治国在统计调查工作中的具体表现,就是要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增强依法调查意识,着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统计调查各参与主体要认真履行法定职责,自觉在法治轨道上管理统计、参与统计、配合统计,凝聚起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的强大合力。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的统计法治意识需进一步增强,准确理解统计调查制度,对统计法治实践的感受和认知明显增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理念进一步深入人心。
坚持依法开展统计调查,着力提升统计服务质效。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我们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统计调查工作的本质是深入人民群众的一项民生调查,统计调查数据来自粗粗细细的账册笔数、大大小小的资金往来、高高低低的价格起伏。统计工作者以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信为根本目标,要实现这一目标最直接、最可靠的方法就是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依法统计的目的是为了人民,把人民群众的所思所想所盼及时反映出来,把经济社会发展的丰富成果充分反映出来,通过真实可靠的统计数据服务党政领导科学决策,进而让人民群众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要按照统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计调查制度开展统计调查,依法管理和公布统计资料,依法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使各项统计工作自觉接受法律监督和制约。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统计调查对象应知悉统计法、敬畏统计法、尊崇统计法、执行统计法,自觉依法配合统计调查,依法履行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提供统计调查资料的义务,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
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保持防治统计造假高压态势。统计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动实现统计现代化的有力保证。统计监督的核心在于提高统计数据的真实性、权威性,重点在于全面深化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深刻认识统计造假的极端危害性和治理的紧迫性,对于从根本上解决长期以来困扰统计工作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实现统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维护党和政府公信力,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当前,各级党政领导对防治统计造假的重视程度前所未有,特别是近两年来,习近平总书记连续多次对防治统计造假作出重要批示,充分彰显了党中央坚持实事求是、反对弄虚作假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我们要深刻认识统计造假的危害性,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从源头上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坚持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对各种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实行零容忍,让统计执法检查成为防治统计造假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推动形成“不敢假、不能假、不想假”统计工作氛围。同时,积极推进统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让守信者一路畅通,让失信者寸步难行,确保统计调查数据经得起人民和历史的考验。
强化统计普法宣传教育,打造风清气正良好统计生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充分调动人民群众投身依法治国实践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法治力量之源在于公民对法律的信仰,铭刻在人民心中的法治才是真正牢不可破的法治。统计法律法规是否能够落地,有效发挥作用,离不开社会公众知晓度参与度的提升,离不开遵守统计法规浓厚社会氛围的营造。依法统计是社会大众的期待与呼唤,真实的统计数据利国利民,与每个公民的当下和未来都息息相关。加强统计普法宣传教育,既是全面推进依法统计的重要基石,也是凝聚防治统计造假共识的重要举措。要深入持久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统计法治精神,推动新媒体、新技术在统计法治宣传中广泛应用,引导各类普法对象牢固树立统计法治思维、法治理念。要加强统计诚信文化建设,使统计普法走进千家万户,全力营造全民关心、支持和参与统计调查的良好社会氛围。
初心如磐担使命,奋楫扬帆启新程。新时代新征程,让我们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弘扬宪法精神,坚定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信念,严格遵守统计法,维护统计法权威,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滨州统计调查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统计法治保障。
作者为国家统计局滨州调查队党组书记、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