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无棣县检察院坚持依法能动履职,精准打击洗钱犯罪,有力维护了金融管理秩序,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该院的办案数量、质量均位居全市首位。2021年、2022年连续两年被授予“山东省反洗钱工作先进集体”称号,两名干警获评“山东省反洗钱工作先进工作者”。
强化责任落实,高站位谋划推进反洗钱工作
无棣县检察院将反洗钱工作作为推动落实“三号检察建议”的一个重要方面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抓好抓实,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的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抽调经验丰富的检察官、检察官助理,成立反洗钱办案团队,层层传导压力,压紧压实责任。
实施每月调度制度,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反洗钱工作调度会,定期通报反洗钱工作情况,做到状况清、任务明,有的放矢,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计划性。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采取“线上+线下”模式,通过“两微一端”及现场普法等多种方式和渠道,开展反洗钱普法宣传教育,引导公众树立和强化防范、惩治洗钱犯罪意识。
强化协作联动,凝聚惩治洗钱犯罪合力
无棣县检察院积极延伸职能,主动强化与人民银行的沟通协调,有力推动线索核查、联合办案、信息共享和日常联络等工作机制落地落实落细。针对金融机构存在的管理漏洞,依法发出检察建议。不定期组织检察干警深入金融机构,开展反洗钱法律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机构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对反洗钱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在办案中,注重加强与公安、监委、法院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实现优势互补,综合运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立案监督、追捕追诉、联席研判等手段,织密反洗钱安全防护网,形成维护金融安全和经济社会秩序的强大合力。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作用,立案监督3人,提出量刑建议采纳率100%。
强化“三查融合”,深挖洗钱案件线索
无棣县检察院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工作机制,在办理七类上游犯罪案件时,常态化同步审查是否存在洗钱犯罪线索及相关证据等,强化线索梳理排查,跟踪后续处理情况。
充分运用调查核实权,以七类洗钱罪上游犯罪为抓手,从近三年已办结的上述案件着手进行专项排查,找准重点领域,审查资金流向,梳理排查重点案件及重大嫌疑人,对发现存在掩饰、隐瞒犯罪违法资金案件线索的,发挥立案监督职能,对相关犯罪线索进行全程跟踪监督。
强化自行补充侦查,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发现事实真相、完善证据体系、强化法律监督等方面的作用,实现司法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办理的潘某受贿、洗钱案,通过启动自行补充侦查程序,完善了洗钱证据链条,入选全省职务犯罪检察精品案例。
强化学习培训,提升法律适用水平,加大犯罪指控力度
无棣县检察院紧跟实践需要,通过案例研学、交流研讨、“棣检讲堂”等方式,对洗钱类案件进行深入剖析,提升法律适用水平,加大犯罪指控力度,确保案件“立得住、诉得出、判得下”。
牵头组织公检法等多部门开展同堂培训,对上下游犯罪关联、洗钱入罪标准等问题加强研究学习,消除认识分歧,统一法律适用和执法尺度,提升办案质效,切实增强办案人员对洗钱线索的能动监督意识和专业鉴别能力。
坚持问题导向,借助“外脑”融智聚力,聘任金融管理部门人员担任特约检察官助理辅助办案,为治理洗钱犯罪提供智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