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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公共体育设施更加公平可及,加强“全龄化”“全人群”健身设施配置,拓展居住区健身设施供给
滨州居民“健身去哪儿”将有越来越多选择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李淑霞丁春晓报道)近日,记者从《滨州市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办法》政策吹风会上获悉,《办法》出台以后我市将加大贯彻落实力度,持续推动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水平提升。
  完善建设规划,夯实城乡健身设施基础。我市先后出台了《滨州市公共体育设施布局规划(2019-2035)》《滨州市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等一系列保障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的规划性文件,在这些政策文件的引领指导下,进一步完善市、县、乡、村四级公共健身设施网络,引导支持体育公园、全民健身中心、公共体育场、健身步道、多功能运动场、冰雪场地、“三大球”场地、室内外健身器材等健身设施建设。加强城乡体育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促进城乡公共体育设施更加公平可及,进一步解决“群众健身去哪儿”这一难题。
  加强“全龄化”“全人群”健身设施配置。新建的健身设施项目要求配置老年人和儿童健身设施。社区、公园等公共场所新配建的健身器材中,适老化健身器材以及滑梯、秋千、跷跷板等适儿化健身器材数量提升安装比例。公共体育场馆应提供老年人和儿童青少年健身活动场所。倡导配备符合残疾人无障碍需求的专属健身器材,进一步满足广大居民群众,特别是残障群体多元化体育健身需求,促进残障人士广泛参与社会活动,实现健身设施共建、共融、共享。
  拓展居住区健身设施供给。在居住区公共活动场地、社区公园、闲置空地建设中因地制宜补齐健身设施。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整社区建设等城市更新工作,通过补建、购置、置换、租赁、改造等方式打造健身新空间,利用城市“金角银边”配建嵌入式健身设施,构建群众身边的多层次多样化“10分钟健身圈”。开展“国球进社区”“国球进公园”活动,在社区增加乒乓球台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健身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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