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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年02月13日
幼有善育不负所“托”
全市总托位数已达17007个
本报记者纪方方通讯员刘斐
文章字数:1,162

  孩子是家庭的希望,是国家的未来。近年来,我市将发展托育服务作为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的重要举措,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不断满足群众托育服务需求。创建省级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县(市、区)2个,市级以上示范托育机构30家。
  强化政策扶持力度。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托育工作,连续4年将托育工作列入市政府民生实事,连续2年列入市深改委重点工作任务、为妇女儿童办实事项目,并印发《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出台《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先后在建设规划、财政支持、人才培养、监督管理等方面出台一系列扶持措施。
  2024年,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制定4个支持性政策,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幼儿园发展托育服务的通知》,推进托幼一体化发展;制定促进医疗卫生机构支持托育服务发展实施方案,托育机构与医疗机构签约率达100%;制定促进农村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政策措施,推动农村照护服务水平提升;印发《关于严格落实社区托育服务发展税费优惠政策的通知》,充分激发社会力量活力,支持托育服务发展。
  加大财政资金投入。积极争取普惠托育专项行动项目,“十四五”以来,争取省级以上项目29个、资金2279万元。制定托育机构补助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托育机构,按每个托位2000元给予建设补助,每生每年1000元给予运营补助,二孩、三孩保育费分别给予每人每月300元、400元补助,给予市级示范机构5万元一次性奖励。市财政累计投入290.7万元、100万元落实建设补助和示范机构奖补,工会部门连续两年对6家示范性用人单位托育机构落实补贴28万元。
  扩大多元托育供给。依托国有企业建成市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可提供托位150个。依托幼儿园打造“托幼一体”托育模式,200余家幼儿园开设托班,提供“托幼一体”托位数9913个。
  利用社区闲置空间改建为托育场所,为社区服务中心等综合服务设施增设托育服务功能,探索利用家庭住宅开展家庭托育点建设,全市建成社区托育点和家庭托育点共12处,方便群众就近入托。联合工会部门,鼓励女职工较多的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全市9家用人单位开办托育机构,解决了职工后顾之忧。
  截至目前,全市开展托育服务的机构286家,总托位数17007个,较上年新增托位1514个,托育机构备案率100%。
  提升托育服务质量。成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保育专家指导组,设立指导中心8处。连续3年开办“托举希望·育见未来”科学育儿父母课堂直播,累计直播33期,观看人数达222万人次。开展托育服务培训班、托育服务宣传月,托育服务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等活动,提升托育服务水平。
  建立托育机构安全隐患排查定期报告制度,卫生健康、教育等9部门联合印发《滨州市托育机构监督管理规范》,每年开展联合检查,首次启动托育机构综合监督检查,抽查全市17家托育机构,提出意见36条,立案查处8件,促进托育机构规范化管理。成立滨州市托育服务协会,进一步强化行业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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