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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1个集体5名个人受到表彰
  司法部下发《关于表彰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模范人民调解员的决定》
  滨州日报/滨州网滨州讯(通讯员报道)近日,司法部下发《关于表彰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模范人民调解员的决定》,我市1个人民调解委员会和5名人民调解员被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集体和个人受表彰数量位居全省第六位、按常住人口比例居全省第二位。
  其中,获评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是滨州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获评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的是:滨城区三河湖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李道江、邹平市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王守德、惠民县辛店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苏先传、阳信县流坡坞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商兴春、博兴县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郭洪春。
  近年来,滨州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解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按照司法部、省司法厅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疫情期间矛盾纠纷化解的系列部署要求,深入一线,忠诚履职,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积极参与非诉讼纠纷化解机制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涌现出一大批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2020年全市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2862次,调解矛盾纠纷2.5万余件,调解成功率在99%以上,为创新社会治理、维护社会稳定、推动法治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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