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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召开第四次会议
持续发力高质量完成今年立法工作任务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荆常忠通讯员徐清涛张乾坤报道)9月10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召开第四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组长王文禄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立勇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地方立法是国家立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立法过程中要坚持以人为本、立法为民,实现从“立权”向“立责”的转变,保障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和市委中心工作落地见效,夯实依法治市工作的基石。要依法履职尽责,推进地方立法各项工作提质增效。今年有4项立法工作任务列入市委“83”重点工程,相关部门单位坚持在创新中开展工作,在工作中创新,各项工作均按照时间节点稳步推进。立法协调小组主动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全面保障了我市立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会议强调,要持续发力高质量完成今年立法工作任务。《滨州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立法调研工作要在9月底前完成,《滨州市建筑外立面管理办法》的制定出台以及5个政府规章调研工作要按照时间节点的要求按时完成。要做好立法规划和立法工作计划编制工作。坚持在党委领导下,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和地方特色,保持规划计划的总体确定性和必要灵活性,统筹做好地方性法规的立改废工作,充分考虑立法后评估工作,做好立法制度修订工作,科学安排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确保在12月底前形成高质量的立法规划和立法工作计划草案建议稿。要做好立法蓝皮书出版发行工作。立法蓝皮书是对滨州几年来立法经验的系统总结,对宣传滨州地方立法工作和推进今后立法工作的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加快三审三校进度,确保10月底前正式出版发行,并组织好出版发行仪式。
  王文禄指出,距离今年结束还有不到4个月的时间,尚未完成的工作要建立台账,倒排工期,强化措施,加快推进,提高质量,确保按时完成今年立法协调小组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以优异的成绩交出一份让市委满意的答卷。
  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副组长、成员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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