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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建立涉企执法备案工作机制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丁春贵报道)9月19日,记者在“喜迎二十大——全市深化营商环境改革擦亮‘滨周到’品牌”系列新闻发布会——执行合同、办理破产、法治保障领域专场了解到,我市以打造“让企业和企业家舒服”的营商环境为目的,针对涉企执法,探索建立了涉企执法备案工作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为企业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备案涉企执法计划,各执法部门制定的涉企执法计划要向同级司法局备案,不得超出计划范围到企业执法检查。备案现场执法过程,统一印制《滨州市涉企行政检查备案表》三联单,执法人员必须持三联单到企业检查。备案重大执法决定,行政执法部门如对企业作出重大执法决定的,要将执法决定副本报同级司法局备案。截至目前,全市共备案涉企执法计划127个、现场检查7011次、重大执法决定300个,涉企执法规范化程度不断提升。
  开展乡镇涉企执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乱罚款、委托行政处罚等专项监督,及时反馈有关执法部门整改,防止行政执法部门对企业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创新开展行政执法普法双评议工作,广泛吸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和社会公众对行政执法部门进行评价。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监管,定期开展公共法律知识培训,提升执法人员专业素质。
  建立轻微违法行为不罚、轻罚机制,公布《滨州市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对456项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轻微违法行为免除行政处罚;对50项符合条件的违法行为依法从轻行政处罚。全市各级执法部门共作出不罚、轻罚案件6950起,惠及市场主体1567个,减免涉案金额9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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