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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效水资源保障
惠民县委书记 王玮
  惠民县地处黄河三角洲腹地,面积1363平方公里,人口65.2万。全县降雨量年际变化较大,年内分配不均,人均水资源量仅有330立方米,不足全国人均占有量的1/6。近年来,惠民县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将节约用水和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多措并举、创新作为,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效的水资源保障。
  政府引领、全民参与,下好“先手棋”
  强化组织领导。惠民县成立由县委、县政府主导,县直相关单位为成员的节水工作领导小组,抽调精干力量成立工作专班,强力推进各项工作。工作领导小组细化任务分解,制定工作进度表,实行周调度机制,对逾期未落实事项督导通报、挂图作战、逐一销号,有力保障节约用水工作顺利推进。
  营造舆论氛围。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台、网站、电子屏等宣传载体,结合党员“双报到”、城乡文明单位结对共建等丰富多彩的活动,加大节水必要性及重要性的宣传力度,发放节水手册等宣传材料1万余份,开展节水宣传200余次,面向社会开展节水网络调查问卷,形成常态化节水宣传氛围。
  开展载体建设。坚持把开展节水型企业、机关、小区等载体建设作为创建节水型社会的关键和核心,动员全社会力量促节水,推进全行业、全过程、全民节水增效。截至目前,惠民县重点用水行业节水型企业建成率达到57.7%;建设节水型公共机关建成率达到60.7%;节水型居民小区建成率达到31.25%。
  强化管理、突出重点,打好“组合拳”
  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坚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坚守“三条红线”不放松,相继出台《惠民县水资源管理办法》《惠民县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等系列文件,并在实际工作中严格落实到位。严格落实节水“三同时”管理,做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备案登记。扎实做好水资源税征收工作,全县水资源税纳税人计量设施安装率、用水量核定率、取水许可证发放率全部达到100%。
  严格计划用水管理。将城镇非居民重点用水单位全部纳入年度用水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对用水户用水行为进行监管,做到总量控制、定额管理。对超计划用水单位,严格按照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征收累进加价水费。同时,坚持以供定需,按照“以水而定、量水而行”原则,遵循“优先节水、严格管水、先再生水、后地表水、最后地下水”配置原则,采取工程与非工程措施,实现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促进了可持续发展。
  严格社会节水措施。持续推广普及节水技改项目和节水器具,严令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用水器具,在公共场所和新建小区居民家庭推行节水器具,全县公共场所和新建小区居民家庭节水器具使用率100%。同时,加强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先后组织实施城乡供水管网改造工程,有效降低管网漏损率,2021年全县城区管网漏损率降至9.5%。
  争先创优、典型带动,奏好“交响乐”
  高效精准,提升农业用水“效能”。农业灌溉用水量占惠民县总用水量的四分之三左右。近年来,惠民县大力推行农业节水灌溉,把农业节水放在节水工作的首位。一方面,建设高效节水灌溉项目。2021年底,全县高效节水灌溉面积达56万亩,占有效灌溉面积53%,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0.644。另一方面,大力宣传推广以滴灌和水肥一体化为主的高效节水灌溉方式。鑫诚农业示范园等现代农业企业通过采用滴灌和水肥一体化滴灌设备,节水50%以上。
  多措并举,提升工业用水“效率”。一方面,加强对企业用水现场检查,督导企业严格按计划取用水,促进企业节约用水;另一方面,指导企业改进生产工艺,淘汰落后的高耗水工艺,使用技术和设备,提高水重复利用率,全县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83.8%。
  统筹利用,提升非常规用水“效益”。2021年,惠民县污水处理总量为1300万立方米,其中318.13万立方米出厂水经刘黄沟湿地和月亮湖湿地净化达标后,分别排入丽景湖、惠民湖、护城河等水系,作为景观用水和市政用水。同时,要求新建小区都要建设雨水收集利用工程,乐安花苑、温博园小区等已建成雨水收集景观水系和雨水收集池;在项目落地时,鼓励优先使用再生水和微咸水。以上措施,有效缓解了惠民县日益短缺的水资源现状,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下一步,惠民县将继续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以“源水、用水、留水、节水、管水”为具体路径,深入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创新管理思路,巩固惠民县节水型社会建设成果,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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