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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棣县检察院连续18年保持省级精神文明单位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康曌通讯员林学华报道)近年来,无棣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不放松,聚焦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工作取得长足进步,先后获评全省人民满意政法单位、全省检察机关“双无”创建示范单位,连续18年保持省级精神文明单位。
  无棣县检察院围绕新时期党的建设总体要求,根据基层检察工作特点,打造并不断丰富“检之魂”党建品牌,逐步形成了以党建为引领,以组织建设、文化建设、品牌建设、纪律建设、业务建设、阵地建设同步推进的工作格局。
  “头雁引领工程”“弱项攻坚工程”“创新驱动工程”“激情群团工程”,这四项工程成为无棣县检察院锤炼党员身份意识的“品牌工程”。
  与此同时,无棣县检察院以“一支部一业务品牌”作为深度融合有效载体,每个支部均根据自身特点凝练品牌理念,形成“砺剑”“星火”“检盾”三个品牌,并将品牌创建与争先创优、重点攻坚、精品案件培育等紧密结合,发挥了品牌示范的推动作用,在业务建设上形成了“规模效应”。
  通过周调度、月调度,无棣县检察院全面掌握检察履职过程中的难点、弱项,坚持质量第一、效率效果并重,集中攻坚,围绕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等检察重点工作来开展分析研判,以更高质量检察业务建设,主动融入高水平平安建设。
  结合本职,无棣县检察院持续推进“检察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制定了《“检察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工作方案》,研究出台为民办实事30条措施,立足检察职能为民实事100余项,建立和完善长效工作机制10余项,推动为群众办实事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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