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日报/滨州网记者任斐通讯员李玉洋
城建档案是城市建设的经验积累和技术储备,是城市规划的基础,也是城市建设和管理的重要依据。近年来,全市城建档案管理部门把城建档案作为城建领域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城建档案成为住房城乡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信息资源,各项工作开展卓有成效。
据介绍,今后一个时期,全市城建档案工作将围绕“十四五”住房城乡建设工作规划和城建档案工作规划,突出抓好四方面重点工作,全面推进城建档案治理体系、资源体系、利用体系、安全体系建设,深化城建档案信息化转型,推进全市城建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均衡发展、创新发展。
加强信息化建设。各县市区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将加快存量档案数字化,推动新增档案电子化,务实推进档案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努力实现档案信息资源利用申请、受理、推送在线高效服务,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紧紧围绕住房城乡建设中心工作和民生实事工程,做好声像档案的跟踪摄录,生动展现滨州城乡发展变迁。同时,将加大对档案信息的整理和提炼,为住房城乡建设和管理提供服务保障。
加大归集保管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各县市区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将探索建立完善依法收集、依法管理、依法提供利用城建档案的有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制定具体的管理措施和办法,以新建地下管线工程档案为重点,将管线档案管理纳入建设管理程序,确保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及时移交入馆。
严格落实管理制度。各县市区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将积极推进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在收到联合验收申请后,依托滨州市政务服务网工程建设项目网上申报系统,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档案验收,出具建设工程档案验收证明。对实行合并验收备案手续的,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人防工程(防空地下室)竣工验收备案、建设工程档案验收、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备案合并为房屋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政务审批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实行一窗受理,并负责将相关信息和申请材料同步推送至相应主管部门。严格按规定办理档案验收和移交;对列入城建档案馆(室)档案接收范围的工程,严格执行相关规范和标准,并严格推行“纸质档案、电子档案、声像档案”三同步报送移交机制。同时,积极主动靠前服务,加强对建设单位工程文件材料编制整理、归档、验收、移交等工作的指导,确保档案按规范及时归档。
强化档案利用工作。充分挖掘城建档案馆馆藏资源,创新利用方式,以视频、画册、数据包等多种形式向社会提供所需档案资料,服务城市建设。同时,将利用现存资料制作反映城市发展变迁的宣传片、宣传册等,大力宣传馆藏精品,满足大众多元化需求,推动城建档案利用由“收、藏、借”向“挖掘、研究、编辑”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