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市生态环境局承担的13项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民生实事均圆满完成并取得显著成效。2021—2022年秋冬季,我市成为“2+26”传输通道城市中唯一一个未出现重污染天气的城市,成功入选国家“十四五”“无废城市”建设名单,1项国家试点顺利通过验收。
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改善。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获“优秀”等次。大气环境方面:2022年优良天数比例达69%,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38微克/立方米,在全省7个传输通道城市中分列第1、2位;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70微克/立方米,首次达到空气质量二级标准;重污染天数连续三年保持两位数改善,提前达到“十四五”控制目标。水环境方面:地表水环境质量同比改善10.16%,改善幅度列全省第3位;国控断面优良水体比例达63.6%,超出年度目标27.2个百分点,实现历史新突破;省控以上断面全部消除Ⅴ类水体,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5条入海河流总氮浓度改善8.34%。生态环境部印发通报表扬生态环境领域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典型经验做法,我市是受表扬的23个城市之一。土壤环境方面:强化154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源头管控,对1567家涉危固废企业纳统监管,医疗废物及时有效收集、转运、处置100%全落实。全市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保持100%。
重大决策部署高标准完成。深入推进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圆满完成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督察保障任务,并已编制整改方案。全面实施“四减四增”三年行动。协同推进减污降碳,超额完成年度减排任务目标。完成999个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超额完成115个村的省定任务。打造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滨州样板。依托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等专家团队,编制规划方案,建设具有滨州特色的美丽山东、美丽中国。
先行先试走在全省全国前列。1项国家改革试点通过验收(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政策生态环境影响分析试点项目);博兴县化工园区获批全省整体清洁生产审核试点,成为全省7个试点园区之一;智慧环保综合监管平台被列为全省大数据创新应用典型案例。
环境安全底线全面守牢。秸秆焚烧实现零火点。组织全市企业15.03万人开展生态环境安全警示教育;实施差异化执法,对守信者“无事不扰”,对失信者“利剑高悬”,探索出了生态环境执法新路径。开展生态环保帮扶,出动400余人对2265家重点企业送政策、解难题,多措并举助推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