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日报/滨州网惠民讯(通讯员彭宇涵报道)“快过年了,盼了这么久的工资终于要回来了,我们一直相信政府,谢谢你们!”1月12日上午,崔某等多名农民工来到惠民县清河镇政府综治中心,领回了自己被拖欠了数月之久的工资,握着该镇信访助理王书平的手连连道谢。
据了解,崔某等60余名农民工,从2020年7月至2020年10月在清河镇辖区内的某工程项目跟随包工头孙某务工,工作时间各不相同,短则几天长则几个月,但是都面临着同样的问题——工资拖欠。他们中的多人曾找到孙某直接讨要,但孙某以资金周转不过来、工作时间短等为由拒绝发放工资。讨要无果后,10多名民工代表走进该镇综治信访办集体反映,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向当事民工了解了案情,并上报领导。
案件受理当天,信访办工作人员就与孙某取得联系,孙某表示马上核实处理。结果10多天过去了仍未履行,工作人员再次联系孙某,又通过与发包方负责人联系,参照国务院出台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对工程负责人沟通教育,做了大量的交涉和协调工作,随后责令其在限期内支付崔某等人的工资。经过多方筹资,2021年1月12日,崔某等60余名农民工终于如愿以偿地拿到了被拖欠已久的工资。
据了解,为了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加强对讨薪案件的办结处理力度,让农民工高高兴兴地与家人过年,清河镇人民政府把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作为当前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来抓,加班加点协调处理,做到立案一起、解决一起,克服重重困难,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