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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显党组织“红”的底色 提升群众“家”的归属
  ——就我市“渤海红色物业”建设访市住建局党组副书记、市物业行业党委书记刘汉卿
  滨州日报/滨州网记者田中岳任斐通讯员张兵
  物业管理服务与广大居民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抓好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对于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具有重要意义。自去年以来,我市深入开展“渤海红色物业”建设,落实“4321”工作思路,以党建引领提升物业管理服务,将物业管理融入基层治理,着力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物业管理服务问题,推动城市基层治理水平不断提升。
  近日,就我市“渤海红色物业”建设相关工作,记者采访了市住建局党组副书记、市物业行业党委书记刘汉卿。“通过‘渤海红色物业’建设,我市物业行业党组织‘红’的底色越发彰显,社区‘治’的成效越发突出,群众‘家’的归属感更加强烈。”刘汉卿介绍,截至6月底,全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整体覆盖率达87%、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委员会成立率达70%、社区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成立率达100%,排名居全省前列。
  “渤海红色物业”始终将党建引领作为惟一的方向和主线,把常规服务拓展为全方位、多层次、多领域服务
  记者:请您给“渤海红色物业”下个定义,如何正确理解“渤海红色物业”?
  刘汉卿:我市推进的“渤海红色物业”建设,是具有滨州特色、彰显“老渤海精神”的“红色物业”建设。
  一方面,它是“红色物业”。所谓“红色物业”,是指在物业管理服务工作中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其中,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完善组织覆盖、整合服务资源、集聚服务力量、健全服务机制,实现街道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多方协同、一体联动,着力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物业管理服务问题。另一方面,它又将“不屈不挠、艰苦奋斗、顾全大局、无私奉献”的“老渤海精神”与“红色物业”相融合,充分发挥了地域特色。
  简单概括,“渤海红色物业”就是以党建引领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推进城市基层治理创新的事业。和传统的物业管理相比,“渤海红色物业”始终将党建引领作为惟一的方向和主线,具有“红色”的方向;内容和本质是“为民服务”,把常规服务拓展为全方位、多层次、多领域服务,着力解决好居民群众反映突出的物业管理问题,具有“红色”的内容;在街道社区党组织领导下,以党员为骨干,打造街道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四位一体”工作机制,具有“红色”的主体。
  市、县两级均建立协同推进工作机制,四级物业管理工作体系已全面建立
  记者:截至目前,“渤海红色物业”建设取得了哪些积极成效?
  刘汉卿:在“渤海红色物业”建设中,我市强化建章立制,通过一系列文件的出台明确了“渤海红色物业”建设的目标计划、制度设计、推进机制、重点任务和责任分工,明确了“党建引领、行业主管、基层主抓”的推进机制,市、县两级均建立了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目前,全市29个街道办事处均成立了物业管理办公室、206个社区均成立了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市、县(市、区)、街道、社区四级物业管理工作体系已经全面建立。
  同时,着力推动提升物业服务覆盖率和业委会组建率,推动物业管理融入基层治理。截至6月底,全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整体覆盖率达87%,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委员会成立率达70%,各县(市、区)也探索出了一些好经验、好做法,如滨城区积极推进“三无”小区长效管理,沾化区住宅小区实现专业化服务全覆盖。特别是滨城区彭李街道建立起街道、社区、小区、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协同推进物业管理工作机制,树立了我市物业管理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的标杆样板。
  落实“4321”工作思路,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记者:“渤海红色物业”以党建引领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也是在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今后我市将如何推进“渤海红色物业”建设工作?
  刘汉卿:今后我市“渤海红色物业”建设将做到五个结合,即与党的建设相结合、与社会综合治理相结合、与城市更新工作相结合、与党史学习教育主题活动相结合、与“双循环”社会发展相结合,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全市“渤海红色物业”建设将落实“4321”工作思路,其中“4”即健全市、县、街道、社区四级管理体制,“3”即提高业委会组建率、物业服务覆盖率、党的组织覆盖率,“2”即加强规范化、制度化建设,“1”即做好基层社会治理融入。
  记者:请您详细介绍下,如何落实“4321”工作?
  刘汉卿:在具体工作中,将不断健全完善“四级”管理体制。市级责任部门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建立健全“渤海红色物业”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县市区强化组织推动,健全党建引领物业服务管理综合协调推进机制;街道办事处落实主体责任,做实街道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开展物业服务质量考核,解决各类物业管理问题;社区抓好具体落实,发挥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作用,加强居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强化对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指导和管理,通过开展联席会、调解会、恳谈会等形式,协商议事、调解问题、共建共治。
  提高“三率”。对成立业主委员会困难的小区,依据《滨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组织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依法履行物业管理职责。对没有物业服务的小区,一方面推动业主选聘专业化物业企业;另一方面,探索街道社区党组织领办公益性物业企业、引入国有物业服务企业、专业性社会组织等方式提供秩序维护、保洁等基础服务。
  加强“两化”建设,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制度,组织开展物业服务企业信息信用评价,规范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做好“一个”融入,探索建立问题处置“吹哨报到”机制,建立物业服务企业、居民、楼道长、业委会、社区、街道、各部门共同参与的管理机制,提高响应、处置、反馈效率,做到“小事不出小区,大事不出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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