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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法院审判业务专家孙春华:
知行合一,做法律的践行者
滨州日报/滨州网记者康曌
  2005年,她怀揣法律梦想,考入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攻读法学硕士。2011年,她考入滨城区人民法院,从信访办到民二庭,从书记员到审判员,从青涩懵懂到独当一面,时光静静流淌,变的是身份,不变的是信仰。
  她就是孙春华,滨城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
  磨砺:用忠心履行审判职责
  从2013年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至今,孙春华从保险合同、信用卡等简案快刀手,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公司有关的纠纷等繁案主力军,两千六百余件民商事案件的千锤百炼,孙春华在每一个案件中竭尽全力,真心办好每一个案件。
  孙春华曾经审理过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卷宗达七十余册。面对复杂的案情、众多似是而非的事实及法律争议焦点,她一遍遍翻阅厚厚的卷宗,一字一句地记录下字里行间发现的审判疑问;实地查证、现场勘验、走访单位、调阅档案。
  孙春华经过三赴工地现场、三赴监理公司、两赴市房管局、两赴市档案馆,核实调查,反复沟通,最终查明了案件关键事实。在制作该判决书时,她充分论证,斟酌表达,将司法的正义及时传递,后该案成为庭室审理同类案件的参考。
  每当在耐心地解答了当事人提出的问题后收获的那一句“谢谢,我明白了”,或者是在饥肠辘辘的开完庭之后听到的那句“您辛苦了”,或者是在某条新闻的评论中偶然看到的一句“法官真的不容易”,孙春华觉得,所有的辛苦都值了。
  精进:用匠心打造精品案例
  孙春华妥善审理了一系列疑难复杂案件:审理的山东某公司与某房地产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双方于2002年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因历史遗留原因未办理产权证书,诉至法院。
  跨度近20年,案情复杂,取证困难,孙春华认真研判案情,积极调取证据,协调各方,多措并举推动案件进程,最终确认案涉合同效力,判令相关方协助办理过户手续,解决了历史遗留问题,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
  她审理的邓某民间借贷纠纷案在滨州法院典型性案例评选中获一等奖;审理的陶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入选中国法院2019年度案例;审理的王某民间借贷案,打响了滨城法院规制“职业放贷人”行为的第一枪,有效防范了金融风险;审理的曹某网络打赏案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收录于鲁法案例,并被光明网等多家媒体广泛转发。
  升华:用恒心产出调研成果
  业务为立身之本,对于法官而言,学习是一生的习惯养成,而非一时的功课。为了消解一个案子的疑惑,孙春华常常在各种书籍资料中找寻答案,也养成了勤学善思、长于调研的优势。
  孙春华说,写作是一场深刻的自我修炼,从论文选题到完成初稿,再到修改、完善,再修改、再完善……断断续续历时数月。写作过程中,遇到过选题被否定,原因分析不透,对策无从下手和繁重的办案压力等多重困难,只能尽可能地挤时间,全力以赴,挑灯夜战赶论文、周末困在家里改论文,心里也有暗暗放弃的时候,但琢磨良久最终融会贯通时,的确能体会到极大的成就感。
  2014年,孙春华总结了管辖权异议存在的问题,撰写了《当公正遇上效率—民商事管辖权异议的异化与复归》获全国法院第26届学术讨论会三等奖。2019年,她基于审判中遇到的“跳单”案件,针对1号指导性案例的适用情况,撰写了《指导性案例的隐性适用及其矫正—从指导案例1号的适用切入》获全国法院第30届学术讨论会优秀奖,并在《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学报》发表。
  多年来,孙春华曾获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嘉奖一次,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记个人三等功二次,被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滨州市最美基层法官”“滨州法院‘有理想、有担当、有实绩、有正气’优秀法官”,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关于全省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五个一百”先进法官、获“山东省法院系统先进个人”等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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