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康曌通讯员董祥南报道)“你们把道理讲得清清楚楚,我心服口服!”近日,无棣县申请人张铭(化名)接到行政复议工作人员电话回访那一刻,怨气消散了。
近日,承包车王镇农村雨污分流污水处理项目的李华、田强与董滨(均化名),因厂房租赁费问题产生纠纷,言辞争辩之中,发生了肢体冲突,场面一度十分混乱。
在场的张铭对双方进行劝阻,董滨妻子认为其“拉偏架”,上前把张铭抓了个“满脸花”,董滨侄子乘机拿起一根木棍朝张铭脑袋砸去,张铭顺势一躲,棍子打在其左肩部。随后董滨侄子再次用拳头殴打张铭的胳膊、后肩、脸部,张铭用脚踹董滨侄子进行还击。
对于这次冲突事件,无棣县公安局做了详细调查,认定张铭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成立,对张铭作出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张铭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向无棣县行政复议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工作人员热情接待了张铭,仔细聆听记录了他的陈述,案件受理后,办案人员详细查阅分析证人证言等书面材料,反复细致查看现场监控录像。
随后,组织了集体合议,办案人员对案件的看法各不相同,经过讨论,一致认为无棣县公安局给予张铭的行政处罚过重。
接着,办案人员多次与公安机关沟通,双方工作人员一同观看现场监控录像,细致分析对比现场所有人的行为动作。最后认为,张铭在整个过程中的行为属较轻情节。随后,无棣县公安局对张铭的行政处罚由行政拘留五日变更为罚款二百元。
一直以来,无棣县行政复议办公室,坚持“刀刃向内”“有错必纠”,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事实认定不清、证据不足、适用依据错误、违反法定程序、超越或者滥用职权、明显不当的行政行为,坚决依法予以纠正。
2022年,无棣县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34件,调解和解率达58.3%,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更加凸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