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7版
发布日期:
金阳司法所为68岁农民工讨回万元工资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康曌报道)“没想到这么快就帮我们拿回了工资,太感谢了!”2月24日,68岁的杨某在阳信县金阳司法所的帮助下领到欠薪,激动地握着工作人员的手表示感谢。
  原来,杨某于2022年被某养猪场雇用从事养猪工作,经营者张某承诺支付工资12900元。
  此后,张某拖欠杨某工资半年有余,杨某多次讨要工资,张某均以杨某在饲养中造成幼猪死亡等财产损失为由,拒绝支付。
  金阳司法所调解员受理纠纷后,第一时间通过电话与张某取得联系,经过协调,张某答应赶来调委会接受调解。
  双方到场后,调解员和法律顾问耐心沟通,从情理到法理,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向张某讲解了关于农民工工资相关条例。“农民工提供劳动后有权依法按时足额获得工资报酬,任何单位,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无故拖欠或者克扣。”调解员以法律为准绳,引导张某换位思考,体谅农民工生活的不易。
  经过调解员耐心细致的工作,双方沟通一致后同意各退一步,张某当场一次性支付了杨某工资现金10000元,双方现场签订了调解协议,一起欠薪纠纷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版权所有:滨州日报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